9月17日,长春残疾车乘长春轨道交通集团发布关于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残疾人乘助力车乘车的轨道情况说明:
9月16日,有网友在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光谷大街站拍摄视频并发布,交通集团引发部分网友关注。通报视频画面显示多名乘坐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乘乘客,在地铁站内通行。助力长春轨道交通集团对此高度重视,地铁经核实就视频内容做以下说明:
1、长春残疾车乘视频中乘助力车出行的轨道乘客,均为6号线光谷大街站附近某康复中心组织参与康复活动的交通集团残疾人。
2、通报在进站安检过程中,人乘长春轨道交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措施》第36条规定开展工作。助力——该条款第4点明确规定“乘客不得骑行平衡车、地铁电动车(残疾人助力车除外)、长春残疾车乘自行车,也不得使用滑板、溜冰鞋”,明确残疾人可使用助力车乘坐轨道交通。
3、所有乘助力车乘坐轨道交通的残疾人,已按规定向车站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的《中华国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实证件无误后,换取福利票乘车。
今后,长春轨道交通将进一步对残疾人助力车进站加强安检管理和服务优化,持续为包含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乘客营造安全、便捷、友好的乘车环境,也欢迎广大市民和网友监督,共同保护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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